国常会: 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5500亿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02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上述政策加上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
会议强调,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当前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很多中小企业仍面临较大困境,仍需要减税降费政策的支持。使用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压实非税收入压减政策,将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先进制造企业加快恢复元气,并专注于主营业务,提高市场活跃度。”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从近期企业调研和座谈情况看,企业诉求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希望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二是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快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此次会议抓住了企业的迫切诉求,相关举措的落地实施,将给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记者 班娟娟 )
※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 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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