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安市互联网协会官网
西安市互联网协会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动态 > “网”事今朝 >

3月24日|"网”事今朝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1980年3月24日


中共中央命名"经济特区"

 1980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会议同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内涵更为丰富的“经济特区”。同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中央认为,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央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正确的,成绩是显著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决定开放沿海14个城市,在长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放区。


经济特区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立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在于:

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END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