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政策 |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吸纳失业人员、引进硕博人才奖补政策

时间:2022-08-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92号)。

二、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四、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证复印件;

6、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首、尾页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企业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申请。

六、咨询电话

029-82284239、82284230

注意事项

(一)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时段从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于每年1—6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资金,逾期的不予受理。

(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三)在补贴期限内,企业如有人员增减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完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不能申请社保补贴。

(四)对弄虚作假的企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取消其享受其他扶持政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安置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56号)。

二、补贴对象

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失业人员是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申领条件

(一)用人单位主动吸纳了失业人员;

(二)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上。

四、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安置补贴。

五、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二)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用人单位与吸纳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近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为吸纳的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票据或单位工资表(重点体现失业人员部分)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后,由用人单位填写《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范围以就业登记工作范围为准。其中,开发区所属企业向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初审无误的用人单位持《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按参保关系到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贴相关审批及拨付手续。

七、咨询电话

029-82284239、82284230

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8号)。

二、引进相应硕博人才的企业

1.发放范围

在西安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招用的博士人才和急需紧缺硕士人才,可自招用之日起1年内申请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

2.奖励标准

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人才奖励企业10000元;企业每引进一名急需紧缺硕士人才奖励企业5000元。

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奖励10万元。

3.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入“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申报”栏,按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资料;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审核并公示;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在线提交的银行账户。

三、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029-88360286转8206、8209